2009年3月5日星期四

《山中纪实三》 夜猎

#黄庭


夜晚在长屋四周打猎,另有不同感受;虽然大的动物不敢接近有人烟的地区,但猎小动物却鲜少空手而回。出发前,屋长一再提醒,别走得太远,看见红眼睛的动物才可开枪,千万别打着绿眼睛的动物。原来对著灯光,野兽的眼睛会闪出红光,而家畜的眼睛则呈现绿色。

腰系“巴冷刀”,一手提猎枪,一手拿电筒,裤袋装著几粒九号与四号散弹,即可动身夜猎。若小雨刚下过,动物尤喜爱到胶林觅食,遇到猎物的机会就多些。

第一次听到隔山传来巨大的吼声,以为是什么猛兽,确实紧张一阵,隔天听伊班人笑说那是山羊的叫声;说什么也不明白为何它不是“咩咩”叫!有时见到粗如手臂的蟒蛇慢条斯里地游走,真想冲前去砍它几刀,又怕被它缠著惹麻烦,还是各走各路算了。最讨厌迂到火蚁与山蛭,当踩中成片的火蚁,怎么奔跳仍难免被螫着十头八下,疼到冷汗直冒!至于被山蛭黏著,初时没什么感觉,待发觉有点麻痒,只见它吸了血的身子圆鼓鼓,拉掉后伤口在出血,用暹烟拌和口水黏贴,要过好一阵子才止血,真无奈!

在林中漫步搜索,电筒朝上下左右照射。若运气好,常发现鼠鹿在吃橡树子,果子狸则爱在树上“争风吃醋”,叫声喧天。当动物看到亮光,多数会好奇地盯著,这时继续用电筒照着它,慢步移至射程内,把枪管靠在电筒上,对著发红光的眼睛扣板机。

猎猎鼠鹿通常一枪就了结,可是猎果子狸就要当心,它中弹掉落草丛,若还有一口气,一旦脚跟被它咬著即不松口。因此先用巴冷刀泼开野草,见著它不论死活,立即朝其颈部补砍一刀,才拎起尾巴提回去。

回到小茅寮(Langkau),把猎物弄妥,招呼屋长及几位好友来品尝,他们带了三几樽米酒(Tuak)助兴。此时天南地北,谈古论今,笑声震响,把四周的虫鸣声给压了下去。待到吃饱喝醉,各自回家就寝,传来阵阵鸡啼声,已过子夜时分了。

(刊登于2009年2月26日《星座》文艺副刊)

没有评论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