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12日星期一

《山中纪实一》围猎

#黄庭


拉让江上游的伊班人有一种传统的狩猎方法,称做围猎(Ngasu)。当果季来临,他们就带狗进山围捕野兽。围猎的禁忌是不准用枪,只能用刀或长矛刺杀。

在长屋,每户人家都豢养狗儿,从三,四只至七,八只不等。这些“土狗”体型不大,当它们的主人去稻田,入山采集或狩猎,狗儿会照跟不误,若是乘船,它们会规矩地坐著。入夜,居民在长廊聊天,狗儿就躺在各自主人身旁;人狗的亲密关系,在长屋里随处可见。

每次出动围猎,需要三,四户狗主联合。当各自的主人呼喊时,狗儿会意,兴奋地跟随,其中一只体型较大的狗自动成为狗群首领(狗的领袖地位是在不断打架中建立的)。别看这些狗在平日落单时胆小懦弱,聚集一起就大不相同,它们一路上汪汪狂吠,勇猛非比寻常,可谓“前后判若两狗”呢!

山里的野兽都有各自行走的路线,它们留下的“新鲜”足迹,成为猎人追寻的目标。抵达目的地,猎人先怂恿狗群四出搜索,狗儿也会用汪汪吠声惊吓藏著的动物。当猎物从藏身的丛林闯出,最先发现它的狗会吠得特别高亢,吸引群犬从四面八方包抄过去,翻山越岭地穷追不舍。

最终,多数猎物(山豬)逃不出狗只的包围圈,后腿瘫软,浑身哆嗦,唯有听天由命。猎人听到群狗的急促吠声,知道猎物被追上,便循声响冲了过去。第一个刺杀猎物的人,在均分猎物时可多得个头部。猎人先用火烧烤其外皮,去毛,然后就地剁块,剩下内脏就成了狗儿们的“奖励品”。见到它们拉扯生啖猎物内脏,这情景猶如影片里原始人類“茹毛饮血”的缩影,令人倒胃不已。

你若跟随伊班人去围猎,肯定被远远抛在后头。他们世代生活在山地,从不穿鞋,登山下岭如履平地。由于他们脚底的茧皮奇厚,遇到野藤或其他有刺的植物,照样踏着冲过去。而我们这些城市人只能小心翼翼,绕道而行,偶而被刺中,或被藤刺勾到,痛到哇哇叫,引来猎人的笑声。

通常围猎一次至少须半天时光,猎人们回到长屋,已是傍晚时分。妇女们用大锅煮熟猎物,端出大盆盛着的大块野味,旁边摆上几支像利刀的青竹片作切割用。问他们为什么不用刀,他们笑说这是祖先传下的习俗,吃肉时另有一番风味。在跳动的土油灯下,在忽明忽暗灯光中,品赏新鲜的野味,再配上村民自种的“香米饭”,谈笑声中,吃到热汗淋漓,十分痛快;这些往事虽已隔数十年,至今仍回味无穷呵。

(刊登于2009年1月11日《星座》文艺副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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