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8月12日星期二

2008北斗星文学奖

《征稿细则》


主催
砂拉越州教育厅

主办
砂拉越星座诗社

赞助
黄彭玉莲文教基金会

宗旨
一、鼓励老师投入写作。
二、鼓励老师协助带动校园创作风气。

征文种类
新诗,题材不限,行数以50行为限。

奖励
总奖金RM1,100.00
首奖(1名),奖金RM 300.00 + 奖座
佳作奖(8名),奖金各RM 100.00 + 奖座

应征条件
一、只限征稿期间之砂拉越州在籍中小学老师参赛。
二、每人可同时以多篇作品参赛,唯只可以获得一个奖项。(以评分最高作品为准)
三、文学奖评委会成员不得参加。

收件
2008年8月15日起

截止日期
2008年11月30日,邮戮为凭

揭晓颁奖
日期和地点另行刊布

评选
一、应征稿件寄到后,立刻编号。
二、邀请专人担任评审。
三、作品如未达水平,评审有权议决某些奖项从缺。

注意事项
一、来稿必须以有格稿纸缮写清楚,打字亦可;字体潦草不易辨认者,不列入评选。
二、每份应征作品,除原稿外,需另附两份副本。
三、稿件上请勿填写个人资料,另用一张白纸填写真实中英文姓名、笔名、地址、联络
电话、任职学校及个人简介,不遵守此条文者,不列入评审。
四、应征作品不得在国内外任何媒体(包括报章、杂志、书刊、互联网)发表或印刷过
五、严禁抄袭或一稿两投,如经发觉,当予公布或追回奖金
六、请在信封上注明参赛类别,一律以挂号寄至:
北斗星文学奖工委会
P215D, 1st Floor, Chonglin Park, Jalan Tabuan, 93200 Kuching, Sarawak.
七、请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

其他
本征文章程如有未尽善处,工委会有权增删之,并将另行公告补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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